2026-03-18
为了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25〕31号)精神,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文旅办发〔2025〕52号)的要求,现制定2026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厅本级执法职责,围绕广西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目标,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严格执行“同一企业年度检查不超过2次”的刚性要求,恪守“五个严禁八个不得”铁律,推行随机抽查与信用监管、智慧监管相结合,通过科学精准的执法检查,有效防范化解市场风险,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与企业、消费者合法权益,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提升监管效能,保障文旅市场安全有序、健康发展。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执法资格已依法公示),具体实施处室为文化和旅游厅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
全区范围内旅行社及分社、A级旅游景区(点)、星级饭店、文化娱乐场所(KTV、游艺厅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竞酒店、“剧本杀”“密室逃脱”等新业态场所、出版物经营单位、文物保护单位及经营单位、在线旅游经营服务平台、演出经纪机构及场所、艺术品经营单位、印刷复制企业、电影放映单位等文旅领域市场主体(含参照企业管理的个体工商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涉企行政检查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文旅办发〔2025〕52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文件要求。
(一)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等;
(二)行政法规:《旅行社条例》《旅游安全管理办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
(三)地方性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
(四)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旅游行政处罚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涉企行政检查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旅行社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旅行社信用评价指标体系》等;
(五)国务院及自治区人民政府相关决定、命令:《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文旅办发〔2025〕52号)等。
(一)重点领域。旅游市场(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在线旅游平台)、文化娱乐市场(KTV、游艺厅、电竞酒店、“剧本杀”“密室逃脱”等新业态)、互联网上网服务市场、出版物市场(销售及印刷复制企业)、演出市场、艺术品市场、文物保护利用领域、广播电视电影市场(放映单位等)。
1.信用风险等级为D级(信用失信)的企业(依据“信用广西”平台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旅行社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评价结果)。
3.涉及重大活动保障(中国-东盟博览会等)、安全生产重点监管、文物保护重点单位、意识形态安全重点防控的企业。
4.随机抽取的信用风险等级为A(信用优秀)、B(信用良好)、C(信用中等)级的企业(确保监管覆盖面)。
1.旅行社:资质备案及许可事项变更备案情况;从业人员(导游等)资质合规性;旅游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虚假宣传、“不合理低价游”、诱导消费、强制消费等行为;旅游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应急预案制定与演练情况;是否存在推荐销售未开发开放区域旅游产品的行为;信用信息公示与承诺履行情况。
2.A级旅游景区:安全警示标识设置、应急保障设施配备情况;游客承载量管控及客流预警发布情况;文物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消防、用电用气、特种设备等)执行情况;服务质量规范情况。
3.星级饭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消防、食品卫生、特种设备等)落实情况;服务质量规范及诚信经营情况;未成年人保护措施执行情况;意识形态安全防范情况。
4.在线旅游平台:信息公示完整性;旅游产品合规性;售后服务及游客权益保护情况;与线下旅行社合作监管情况;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排查。
1.文化娱乐场所(含KTV、游艺厅、电竞酒店、“剧本杀”“密室逃脱”):证照齐全情况;未成年人进入管控及身份证件核对登记情况;营业时间合规性;曲目、画面及经营内容意识形态合规性;安全生产(消防、隔音降噪、用电用气)情况;信用信息公示情况。
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证照情况;未成年人进入管控及实名登记制度落实情况;网络安全管理情况;经营内容合规性;安全生产情况。
3.演出市场:营业性演出许可情况;演出内容及演员资质合规性;演出场所安全管理情况;意识形态安全防范情况。
4.出版物市场:出版物经营许可情况;内容合规性(无非法出版物及危害国家利益的内容);进货渠道备案情况;明码标价情况。
6.电影放映单位:经营资质合规性;放映内容意识形态安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1.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落实情况;安防消防设施配备及运行情况;修缮工程合规性;利用活动规范情况;意识形态安全防范情况。
2.文物经营单位:文物征集、交易、展览合规性;禁止交易文物管控情况;资质及备案情况。
1.意识形态安全:是否存在危害国家统一、民族团结、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文化产品及经营活动;相关经营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2.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设施配备及应急通道畅通情况;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及落实;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特种设备安全情况。
3.信用管理:信用信息公示与承诺履行情况;以往违法违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信用修复合规性。
1.随机抽查:建立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按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严格规避同一企业重复被抽选,检查结果及时通过信用公示渠道向社会公开。
2.现场与非现场检查结合:以现场核查为重要方式,充分运用广西文旅市场智慧监管平台,通过数据监测、客流预警、网络巡查、视频监控等技术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提升监管精准性,减少现场检查频次。
3.常态化执法监管与联合检查:针对重大节假日及重大活动,联合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投诉举报集中领域组织常态化监管整治,联合检查计入企业年度检查次数。
4.明查与暗访结合:在常态化监管基础上,分四个组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方式开展暗访,排查隐蔽性问题,暗访计入企业年度检查次数。
5.执法与服务融合:检查中主动解读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对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首违不罚”或“轻微免罚”,指导企业限期整改,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1.核心原则:同一企业2026年度内累计接受现场检查(含常规检查、暗访检查、联合检查)不超过2次,杜绝超频次干扰。
2.常规检查:全年开展2次常规检查,分别于2026年1-2月、8-9月由四个组同步组织实施,覆盖重点领域和重点对象,确保监管实效。
3.“四不两直”暗访检查:全年开展2次暗访检查,分别于2026年4-5月、10-11月由四个组同步推进,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重点覆盖高风险及投诉集中企业,与常规检查严格错开同一企业。
4.突发情况检查:针对安全事故、重大投诉等突发情况,即时开展检查,事后按规定备案,此类应急检查不计入年度2次常规检查限额。
(一)制定阶段(2025年12月)。完成本计划制定及报备工作,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建立企业检查次数动态台账,明确同一企业不重复抽选规则;向社会公示年度检查计划及“五个严禁八个不得”纪律要求;开展执法人员专题培训,明确检查标准、“年度不超过2次检查”刚性要求及“五个严禁八个不得”纪律规定,完成四个组的人员组建与任务分工。
1.第一阶段(1-2月):四个组同步开展第一次常规随机抽查,结合“春雷护航・2026年文旅市场常态化执法监管行动”,重点排查春节假期旅游市场安全、经营秩序及未成年人保护落实情况,严格执行“五个严禁八个不得”纪律要求,利用智慧监管平台实时调度客流及投诉情况,同步更新企业检查台账。
2.第二阶段(4-5月):四个组同步开展第一次“四不两直”暗访,对照企业检查台账,优先抽取未接受过检查的企业,聚焦文化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生产隐患及出版物市场、演出市场内容合规性等问题,全程严守纪律要求,更新台账记录。
3.第三阶段(6-7月):推进非现场检查,通过平台监测分析企业经营数据,梳理前期检查发现的问题,形成整改跟踪清单,指导企业限期整改,不再新增现场检查,同步开展“五个严禁八个不得”纪律执行情况中期自查。
4.第四阶段(8-9月):四个组同步开展第二次常规随机抽查,严格核查企业检查台账,对已接受1次检查的企业原则上不再抽选,重点核查未检查企业及前期问题企业整改落实情况,结合“秋实守护・2026年文旅市场常态化执法监管行动”,强化中国-东盟博览会、国庆节前文旅市场安全保障检查,更新台账并公示纪律执行情况。
5.第五阶段(10-11月):四个组同步开展第二次“四不两直”暗访,对照台账查漏补缺,确保重点对象全覆盖且不超2次,重点检查节假日后文旅市场反弹问题、IM电竞文物保护单位安防措施落实情况及电影放映单位内容合规性等,完成台账最终更新。IM电竞
6.第六阶段(11月底):完成年度检查收尾工作,汇总各组检查结果,核实企业检查次数合规性及“五个严禁八个不得”纪律执行情况,建立问题整改台账,督促剩余问题企业完成整改,统一录入监管平台。
(三)总结阶段(2026年12月)。梳理年度检查情况,重点核查“同一企业不超过2次检查”及“五个严禁八个不得”落实成效,分析共性问题及监管漏洞,形成工作总结;完善执法检查档案,将检查材料、整改情况、企业检查台账及纪律执行报告归档;向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备总结报告。
(一)严格执法资质管理。执法人员必须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并通过文化和旅游部执法资格专业考试,持有效执法证件上岗;实施检查时不得少于2人,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及检查通知书。
(二)规范执法程序。如实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收集相关证据,笔录需经企业负责人核对签字;企业拒绝签字的,由2名以上执法人员注明情况并签字。建立“检查-反馈-整改-复核-评价”闭环机制,及时向企业反馈结果并跟踪整改。
(三)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禁在检查过程中接受企业宴请、礼品礼金、有偿服务等利益输送行为,保持公正廉洁的执法形象。
(四)严控检查干扰。严格执行“同一企业年度检查不超过2次”规定,不得超频次、无依据检查;确需增加检查的,必须按程序报批并说明理由。严禁变相收费检查,保护企业商业秘密,不得干扰正常经营。
(五)推行柔性执法。对轻微违法违规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实行告知承诺、批评教育、限期整改等措施;落实“首违不罚”“轻微免罚”规定,避免“一刀切”处罚。
(六)强化全程留痕。检查过程按规定进行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企业检查次数实时录入动态台账,检查结果及时录入广西文旅市场智慧监管平台及信用公示系统,做到全程可追溯、可核查。
(七)深化结果运用。检查结果与企业信用评价直接挂钩,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处理并公示;对整改到位的企业,按规定调整信用等级及监管措施。
(八)坚持执法为民。文明执法、规范用语,主动倾听企业诉求,提供政策咨询和合规指导,帮助企业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九)强化备案管理。年度计划、计划外检查、重大执法决定按规定向自治区司法厅及文旅厅报备,计划外检查需专项说明未违反“年度不超过2次”的理由。
(十)严守纪律规矩。严格执行“五个严禁八个不得”纪律要求,将其作为执法人员行为准则,纳入执法监督和考核评价体系,对违反纪律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涉企行政检查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文旅办发〔2025〕52号)。
全区范围内旅行社及分社、A级旅游景区(点)、星级饭店、文化娱乐场所(KTV、游艺厅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竞酒店、“剧本杀”“密室逃脱”等新业态场所、出版物经营单位、文物保护单位及经营单位、在线旅游经营服务平台、演出经纪机构及场所、艺术品经营单位、印刷复制企业、电影放映单位等文旅领域市场主体(含参照企业管理的个体工商户)。
随机抽查、现场核查、资质合规核验、问题整改复核、智慧监管平台非现场监测。
同一企业年度累计检查(含明查、暗访)不超过2次,分四个组同步推进,避免重复抽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涉企行政检查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文旅办发〔2025〕52号)。
全区范围内旅行社及分社、A级旅游景区(点)、星级饭店、文化娱乐场所(KTV、游艺厅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竞酒店、“剧本杀”“密室逃脱”等新业态场所、出版物经营单位、文物保护单位及经营单位、在线旅游经营服务平台、演出经纪机构及场所、艺术品经营单位、印刷复制企业、电影放映单位等文旅领域市场主体(含参照企业管理的个体工商户)。
同一企业年度累计检查(含明查、暗访)不超过2次,分四个组同步推进,避免重复抽取。
补充说明:1.明查、暗访各分两批次开展,均通过随机抽取确定检查对象,建立企业检查动态台账,全程跟踪检查次数,严格落实“年度累计不超过2次”刚性要求。2.明查聚焦常规合规监管与重大活动保障,暗访侧重隐蔽性问题排查,两者互为补充,覆盖文旅领域核心监管事项(资质合规、安全生产、意识形态安全等)。3.突发情况检查(如安全事故、重大投诉等)不计入年度2次限额,事后按规定备案;非现场检查(数据监测、网络巡查等)不占用现场检查频次,提升监管精准性。4.严格执行“五个严禁八个不得”纪律要求。